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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安阳市人民政府调研课题招标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17    作者:     来源:     点击: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促进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深入调查研究,扑下身子干实事、谋实招、求实效。”调查研究是科学决策的前提,是开展一切工作的基础。为进一步做好新时代调查研究工作,凝聚研究力量,发挥各方智慧,服务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政府调研工作课题征集招标管理办法的通知》(安政办〔201283号)要求,拟开展2023年度安阳市人民政府调研课题招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研课题及选题指南。本年度调研课题申报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阳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及省委、市委全会精神,锚定“两个确保”,聚焦“十大战略”,建成“一个强市”、实现“八个领先”、全力“拼经济”十大攻坚战等重大理论与实际问题开展调研。课题调研要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立足安阳市重大机遇、城市定位、路径选择,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工作实践,力争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有决策参考价值的精品力作,为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强市、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活力古都出彩安阳提供切实有效的智力支持。课题参考详见《2023年安阳市人民政府招标调研课题指南》(附件1)。

二、申报对象及申报办法

(一)申报对象。本次活动以课题形式面向全市招标,单位和个人均可申报。

(二)申报方式。申报以课题组方式进行,课题组成员总数不得超过5人,课题主持人最多申报主持一项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可参与申报3项课题。每个课题组应确定一名课题联系人。

(三)申报材料。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正文不少于5000字。对于引用的,必须标明出处。一律使用脚注,脚注为宋体五号字,每页重新编号。

四)申报要求。申报课题的课题组均需填报《2023年安阳市人民政府调研招标课题立项申报表》(附件2)一式2份。单位组织多个课题的,还需填写课题汇总表(附件3)。

(五)申报时限。本年度课题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立项及程序。根据公平公正、择优立项的原则,评审领导小组将对投标情况进行审核审议,并对结果进行反馈。中标课题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研究成果,结项时间为2023年9月1日。

四、课题评审。根据结项课题质量和决策价值,采取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结项成果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对评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课题,颁发《安阳市人民政府招标调研课题结项证书》;评为“不合格”的课题,不予结项。对评为“优秀”的课题进行奖励,奖励等次分为一、二、三等奖。由安阳市人民政府颁发获奖证书,并给予一定的调研经费补助。

五、成果运用。对市政府领导批示、审定后的调研成果,及时向上级调查研究工作平台及刊物积极推荐。市政府机关刊物《安阳发展论坛》择优选发调研稿件,及时向省委省政府研究室上报全市优秀调研成果。

请各系部将申报材料于5月25日之前提交至教学工作部元振凯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