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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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26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了解本学期教学运行情况,加强日常教学管理,规范教学运行,提升教学质量,根据《林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检查制度》,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质量检查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组 长:宋太平

副组长:方相林

成 员:袁付顺 孙继军 付向红 吴洁 高梓梅 徐良台 杨用成 张献英 郭星云 李保霞(排名不分先后)

二、检查方式检查时间

本学期期中教学质量检查采取系(部)自查和学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4月26—30日为系(部)自查阶段;5月6—8日为学校检查阶段。

三、检查内容

学校按中专部、大专部分别进行检查。这次检查主要内容为随堂听课、相关教学资料检查等。

全体检查人员要深入课堂进行听课,并将听评课情况详细记录在“课堂教学评价反馈表”上(评价标准见附件2)。

各位检查人员要按照要求将检查内容详细的记录在“期中教学质量检查记录表”上(见附件3。具体检查内容包括:教师课堂教学记录本、课程教学进度(此项在听课时检查)、教案(限一周以前)、课件、实验(实训)记录等;听课记录、听课后的评课与反馈情况等。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现场进行交流反馈。具体安排时间提前通知。

四、相关要求

1.各系(部)要高度重视本次教学检查,及时做好自查整改工作,并按要求将材料集中至办公室备查。同时,将自查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 4 月30日前报送教务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ljyjkc0806@163.com。

2.在听课检查时间内有课的老师,如无特殊情况禁止调课,各

系(部)要做好统筹安排。

3.所有检查人员要严格按照工作安排进行检查,检查要做到内容记录详细,给分公正,扣分有据。检查期间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找人代替(有课除外),检查结束及时将材料报送教务科研处。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教务科研处联系,电话:3885003。

附件1:期中教学质量检查人员及顺序安排表;

附件2:林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标准;

附件3:期中教学质量检查项目及评价标准。

教务科研处

2021年4月26日